随着光伏上下游产业链的产业投资持续加码,一批批企业崭露头角,冲向资本市场。日前市场配资,主要从事光伏组件接线盒生产的江苏泽润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泽润新能”)获得创业板注册批文。
光伏组件接线盒是太阳能组件方阵和太阳能电气控制设备之间的连接装置,在光伏系统中起到关键的连接、保护作用。生产厂商多集中在长三角地区,泽润新能的同省竞争对手通灵股份(301168)、快可电子(301278),谐通科技(874274)、江苏海天(835435)等陆续登陆资本市场,江苏省内的竞争也异常激烈。
作为后来者的泽润新能从2023年开启创业板IPO,拟募集资金7.20亿元。从自有品牌向满足客户定制化需求拓展,泽润新能ODM业务的业绩增长迎来了神秘大客户A的助力,这位定制化客户在报告期内是泽润新能的第一大客户,虽然收入占比不到50%,但是凭借合作产品的高毛利率为泽润新能贡献了超越50%的毛利,关于客户A是何方神圣,也引来多方猜测。
ODM客户销售数据披露矛盾
除了客户A的神秘外,《民商财经》在研究泽润新能ODM客户时,发现客户B的相关信披也存在疑点。
根据招股书上会稿(2024年1月公示),2020年至2023年1-6月,泽润新能来自产品光伏组件接线盒的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均在95%以上,其余收入来自配件及其他产品。在接线盒收入中,自有品牌产品的各期收入分别为10,748.65万元、14,325.41万元、33,651.17万元、28,584.82万元,ODM产品的收入分别为3,075.68万元、13,614.06万元、16,579.11万元、10,429.98万元,全部来自客户A、B、C三家。
2017年泽润新能开始与境外客户B进行合作,主要销售客户B接线盒。根据首轮问询回复,2020年至2023年1-6月,泽润新能来自客户B ODM产品的收入分别为2,132.86万元、1,605.67万元、0万元、288.07万元。2020年和2021年,客户B凭借上述交易金额冲进泽润新能两个年度的主营业务下外销前五名客户榜单。
据二轮问询回复,泽润新能2020年至2023年1-6月对客户B的销售总收入分别为2,134.25万元、1,614.18万元、78.88万元、412.11万元。泽润新能披露,“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主要为其户用光伏组件提供客户B接线盒,后客户B计划开发一款工商业用组件产品并委托公司于2021年为其新产品配套开发接线盒,因此公司后续主要选择为其新产品供应接线盒,但由于其新产品市场推广不如预期,进而导致2022年度公司对其销售金额大幅下降。2022年客户B委托公司继续在原户用光伏组件产品的基础上更迭新一代接线盒,2023年1-6月,公司开始为客户B陆续供货新一代接线盒”。从上述信息来看,泽润新能2022年对客户B也存在ODM销售,只是交易金额远不及2021年。但是首轮问询回复却显示,泽润新能2022年来自客户B的ODM销售收入为0万元。
关于泽润新能与客户B相关年度的交易金额,一二轮问询回复披露的信息也存在差异。据首轮问询回复,泽润新能采用ODM模式进行销售的接线盒,以客户名来区分产品型号。泽润新能对客户A销售的是客户A接线盒,对客户B销售的是客户B接线盒。自有品牌的接线盒则有Z8C、Z8X、Z8L等型号。
泽润新能在首轮问询回复中披露了部分客户采购的主要接线盒型号及各型号接线盒金额占当期该客户为泽润新能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比例的情况。2020年至2023年1-6月,泽润新能销售客户B接线盒的金额占各期客户B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66%、78.80%、0%、84.81%。依据前文泽润新能对客户B的ODM销售收入(即接线盒收入),计算出2020年、2021年、2023年1-6月泽润新能来自客户B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206.56万元、2,037.65万元、339.67万元。
二轮问询回复披露,泽润新能2020年和2021年对客户B的总销售收入分别为2,134.25万元、1,614.18万元,则比上述计算出的客户B两个年度贡献的主营业收入金额还要低。
除了信披存在疑点外,泽润新能还“偷偷”修改了部分申报文件中与研发投入相关的数据。
报告期内泽润新能无资本化的开发支出,研发投入金额即为当期费用化的研发费用金额,公司研发投入的计算口径与研发费用一致。根据2024年1月公示的招股书上会稿,在主要研发项目年度投入情况列表中,“新型光伏直流连接器的升级优化”项目的预算为300.00万元,2021年投入298.97万元,2022年投入9.26万元,且项目已经结项。顺利过会后,泽润新能在今年1月公示的注册稿中披露,此项目2021年的研发投入变更为315.41万元,2022年仍为9.26万元。招股书注册稿中,针对该数据的变动并未加粗字体进行提醒。
单位运费变动分析牵强附会
泽润新能针对交易所的问询,对部分问题的解释牵强附会。
泽润新能地处江苏省,其内销客户的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华北地区。2020年、2021年,其内销主营业务收入金额较小,公司自送上门的比例较高;2022年、2023 年 1-6月,随着内销业务的迅速增长,由第三方物流公司配送的比例有所上升。2020年-2023年1-6月,泽润新能自运产生的成本金额(专职司机工资、过路费、油费等)分别为18.97万元、20.13万元、19.03万元和10.95万元,在主营业务成本中进行了归集。同期,内销运费的金额分别为50.08万元、46.80万元、222.14万元、130.15万元。
交易所要求依据各期收入的区域分布、运输距离变化等情况,说明运费与收入的匹配性。
泽润新能将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按照未剔除自运部分收入和剔除自运部分收入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出内销运费占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及单位运费。若剔除自运部分收入影响,泽润新能2020年单位运费最高,这与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未剔除自运部分收入时的单位运费变动趋势不同。
泽润新能结合内销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分布表格来解释,“2020年公司通过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往内销客户的华北地区生产基地(如京仪赛拉弗、海泰新能等)的内销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剔除TCL中环)为15.41%,占比较高,由于公司地处江苏省,距离上述地区较远,进而导致2020年单位运费较高;2021年和2022年公司发往内销客户的华东地区生产基地的内销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较高(考虑TCL中环),分别为93.79%、93.60%,2021年、2022年占比基本相当,但由于整体的运输距离较短,因此2021年、2022年内销运费占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及单位运费较2020年有所降低。”
剔除自运部分的收入后,2020年至2023年1-6月内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09.03万元、4,473.18万元、18,983.67万元、19,431.62万元;剔除前的内销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0,124.19万元、11,826.48万元、27,708.03万元、22,585.48万元,各期数据差异较大,尤其是前两个年度。泽润新能用内销主营业务收入(未剔除自运部分收入)的区域分布来分析剔除自运部分收入后的内销单位运费变动显然不合理,剔除自运部分收入后的内销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分布情况我们并不清楚。泽润新能选择自运的标准是什么,运输距离还是客户对运输方式的要求?
另外,泽润新能在分析中对影响因素客户TCL中环进行了分类讨论。
TCL中环旗下多家子公司与泽润新能产生交易,子公司注册地址包含天津、江苏、内蒙古多地。在内销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分布列表中,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环睿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销售额在TCL中环的总销售额中占比极高)与泽润新能产生的交易额划入了华北地区的收入。但是在分析2021年和2022年单位运费降低时,因天津两家公司的生产基地位于江苏省,泽润新能产品发往了华东地区,所以又将这两家公司的收入划入华东地区考虑。受TCL中环子公司影响,泽润新能发往内销客户的华东地区生产基地的内销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就比较高,运输距离短,单位运费在这两个年度出现下滑。泽润新能灵活搬运客户收入的区域归属,在公司注册地和实际销往地两个标准下反复横跳,这也导致分析单位运费时有失偏颇、不够客观。
针对以上信披出现的种种疑点市场配资,泽润新能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也未能给予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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