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国
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 日 17:00 止。2025 年 6 月 4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
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 日)登记在册的国泰量化收益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
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
份额共计 20,711,123.73 份,占本基金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 40,763,793.50 份的 50.81%,达
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的议案》
(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
决,表决结果为:20,711,123.73 份基金份额同意,0 份基金份额反对,0 份基金份额弃权。
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
达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和《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
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公证费及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于 2025 年 6 月 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运作
的议案》,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即基金管理人持续运作本基金。基金管理人
将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规定持续运作。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四、备查文件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公告》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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